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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产品条形码是必须的吗?

作者:嘉兴亚捷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23 08:16:40

条形码实际上的原理是由于不同颜色的物体,其反射的可见光的波长不同,黑色物体则吸收各种波长的可见光,白色物体能反射各种波长的可见光,所以当条形码扫描器光源发出的光经光阑及凸透镜1后,照射到黑白相间的条形码上时,反射光经凸透镜2聚焦后,照射到光电转换器上,于是光电转换器接收到与白条和黑条相应的强弱不同的反射光信号,并转换成相应的电信号输出到放大整形电路。

整形电路的脉冲数字信号经译码器译成数字、字符信息.它通过识别起始、终止字符来判别出条形码符号的码制及扫描方向;通过测量脉冲数字电信号0、1的数目来判别出条和空的数目.根据码制所对应的编码规则,便可将条形符号换成相应的数字、字符信息,通过接口电路送给计算机系统进行数据处理与管理,便完成了条形码辨读的全过程.看起来是不是比较简单,不是很复杂,借助这样的硬件技术,加下管理软件我们可以就对产品进行追溯、防窜货检查、快速准确的数据信息录入等。

条形码可以标出物品的生产国、制造厂家、商品名称、生产日期、图书分类号、邮件起止地点、类别、日期等许多信息,因而在商品流通、图书管理、邮政管理、银行系统等许多领域都得到广泛的应用。

码打印机、数据采集器、嘉兴条码扫描仪、POS商业设备及打印机耗材等,并能根据客户需要提供POS软件及管理软件定制开发.条码仓库管理系统的出现对于繁杂的仓库管理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的福音,使多样化,复杂化的工作能够化繁为简。但是面对越来越多的公司研发的条码仓库管理系统,怎样选择合适的系统对很多人来说又成为了一大难题,我公司认为,好的仓库条码管理系统具备以下特征。

易操作性。中小企业本身资金缺乏,技术人才相对较少,人员信息化素质比较低,那么中小企业进仓库管理软件易操作性就成为用户选择软件的一个重要条件。软件在产品设计理念上正强调了这一点,力求操作简单,使不精通计算机的人员能简单上手。

功能实用性。中小企业仓库管理软件并不需要追求功能如何强大,只要做到功能不堆砌,实用就行。以软件来看,功能涵盖集条码管理、资料管理、往来单位管理、仓库出入库管理、调拨管理、盘点管理、报损管理、日常领用管理、仓库安全预警、统计分析管理、系统控制管理等功能于一体。很好的做到功能不堆砌、实用的准则。价格合适。

中小企业之所以选择中小型企业仓库管理软件,主要一个原因是自身资金少。中小企业规模小,信息化建设预算少,而且信息化建设并不是马上见效的,所以软件产品在价格上要具于合理性,性价比高,才能让更多的企业与公司享受到企业信息化带来的利益。看售后保证。

虽然这个不好判断,但也有好法,看这版本有没有终身服务,这样,才能看出来,这个企业是不是真心为大家服务、是不是真的比较好用。终身免费使用、终身免费升级、终身免费服务,能过得了这三关的,质量也确实是不错的是我们的追求”

第十五条企业在设计商品嘉兴条码时,应当根据应用需要采用《商品条码》(GB12904)、《储运单元条码》(GB/T16830)、《EANUCC系统128条码》(GB/T15425)等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条码标识。

【释义】

1.本条是关于企业设计商品条码的规定。

2.企业在设计EAN/UPC、ITF-14、UCC/EAN-128商品条码时,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要求。

在设计EAN/UPC商品条码时,其尺寸、颜色搭配及印刷位置等应符合GB12904《商品条码》及GB/T14257《商品条码符号位置》的相关要求。

在设计ITF-14时,应符合GB/T16830《储运单元条码》的相关要求。

在设计UCC/EAN-128时,应符合GB/T15425《EANUCC系统128条码》及GB/T18127《物流单元的编码与符号标记》的相关要求。

第十九条系统成员对其厂商识别代码、商品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

【释义】

1.本条是关于商品条码专用权的规定。

2.系统成员对其厂商识别代码、商品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是指:系统成员有权专用本企业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商品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国家保护系统成员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商品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不受侵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系统成员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商品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

3.相应的商品条码是指:EAN/UPC、ITF-14及UCC/EAN-128三种类型的商品条码。

第二十条系统成员不得将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转让他人使用。

【释义】

1.本条是关于对系统成员使用商品条码的禁止性行为的规定。

2.为保证商品条码标识的惟一性,系统成员不得将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转让他人使用或与他人共同使用。

3.系统成员在商品上使用商品条码时,通常情况下应保证商品上所标注的生产者名称与系统成员的名称相一致。

4.在统一管理商品代码的前提下,集团公司(总公司)下属的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以使用集团公司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但必须在商品或包装上标注集团公司的名称或集团公司和分公司的名称。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核准注册不得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条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不得伪造商品条码。

【释义】

1.本条是关于商品条码使用的禁止性规定。

2.本条规定禁止下列三种违法行为:

1)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

2)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

3)伪造商品条码。

3.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是指:擅自使用他人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侵犯商品条码专用权;使用编码组织尚未启用或已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编码组织是指国际物品编码协会及各成员组织。

4.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是指:将非商品条码充当或作为商品条码使用的行为,企业内部使用其他条码的情况除外。

5.伪造商品条码是指:以欺骗为目的,编造或变造(包括拼凑、粘贴、手画等)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包括供机器识读的标识和供人识读的数字代码)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销售者不得经销违反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商品。

销售者不得以商品条码的名义向供货方收取进店费、上架费、信息处理费等费用,干扰商品条码的推广应用。

【释义】

1.本条是关于销售者的禁止性规定。

2.本条禁止销售者经销下列商品:

1)未经核准注册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商品;

2)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的商品;

3)伪造商品条码的商品。

销售者经销过程中,商品条码超过使用有效期或被注销的除外。

3.本条规定禁止销售者以商品条码的名义向供货方收取进店费、上架费、信息处理费等费用,干扰商品条码的推广应用。

商品条形码(EAN、UPC码)商业是最早应用条形码技术的领域之一。在商业自动化系统中,商品条形码是关键。在国家标准GB/T12904中,商品条形码(barcodeforcommodity)的被定义为用于标识国际通用的商品代码的一种模块组合型条形码。

1).商业领域无论在商品的入库、出库、上架还是和顾客结算的过程,都要面对如何将数量巨大的商品信息输入计算机的问题。条形码技术在这里就显出其优越性来了。如果在单个商品的包装上或整包包装的包封上印制上条形码符号,利用条形码识读器,就可以高速准确及时地掌握商品的品种、数量、单价,甚至产品的生产厂家、出厂日期等信息。

商店自动进销存嘉兴条码管理(销售点管理系统)(PointOfSale,POS)。它利用现金收款机作为终端机与主计算机相联,并借助于光电识读设备为计算机录入商品信息。当带有条形码符号的商品通过结算台扫描时,商品条形码所表示的信息就被录入到计算机,计算机从数据库文件中查询该商品的名称、价格等,并经过数据处理,打印出收据。

(2).工业领域企业管理中,条形码识别设备是数据采集的有利手段。如企业的人事管理(如考勤管理、工资管理、档案管理)、物资管理(如仓库自动化管理系统)、生产管理(如产品生产中的工耗、能耗、材耗、加工进度)等。此外,在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控制系统中,条形码技术更是重要的数据采集手段。

(3).物资流通领域各个物流中心、仓储中心等,都需要对物品的入库、出库和盘点进行计算机管理。以仓库盘点为例,在仓库的每个货位上都贴上标明物品编号的条码标签。盘库时,库房管理人员用便携式条形码识别器,到每个货架前扫描物品的编号和数量,把全部数据输入条形码识别器内,当所有物品清点完毕后,将便携式条形码识别器与主机连接,把采集到的数据输入主机进行盘亏、盘盈处理。若使用无线便携式条形码识别器,可随时与主机交换信息,则真正实现了数据采集的实时化。

(4).交通运输业国际运输协会已作出规定,货物运输中,物品的包装箱上必须标有条形码符号。铁路、公路的旅客车票自动化售票及检票系统、公路收票站的自动化等,都须应用条形码技术。早在60年代,北美铁路系统便将条形码技术应用于列车编码与自动识别。1996年初,我国的广州火车站和北京西客站,也推出一种由计算机印制并带有条形码的新型“电子火车票”。当旅客持这种“电子火车票”进站时,只要将车票插入“电子检票机”内,条形码内的信息就被自动识别、判断,并自动输入到网络管理机,车票亦被自动剪切,每张客票检票时间不到1S。

(5).邮电通信业在邮件上贴上或印制上条形码符号,就能用条形码阅读设备输入相应的信息,保证及时准确地完成邮件揽收与投递,确保邮件装车的正确性,提高同城速递的效率,保证邮件服务系统业务数据的及时更新,实现自动化管理。我国的大中城市,在包裹与挂号信等邮件上已开始应用条形码技术。

(6).其他在图书出版业,1994年起,一切书刊及音像制品都要统一印上条形码符号,前缀码为“977”的是期刊代码,“978”的是图书代码。在图书管理系统、血库管理系统和旅游业中,也在广泛应用条形码技术。另外,在证照防伪方面,如护照、身份证、挂号证、驾驶执照、会员证、识别证的防伪;在税务申报,医院、暂住人口管理等方面,都得到了人们的普遍关注,发展速度十分迅速。它的使用,极大地提高了数据采集和信息处理的速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并为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做出了很大贡献。

1970年美国超级市场委员会制定了通用商品代码UPC码,美国统一编码委员会(UCC)与1973年建立了UPC条形码系统,并全面实现了该码制的标准化。UPC条形码成功地应用于商业流通领域中,对条形码的应用和普及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UPC码的使用成功促使了欧洲编码系统(EAN)的产生。到1981年,EAN已发展成为一个国际性的组织,且EAN码与UPC码兼容。EAN/UPC码作为一种消费单元代码,被用于在全球范围内唯一标识一种商品。EAN码有两种版本——标准版和缩短版。标准版表示13位数字,又称为EAN13码,缩短版表示8位数字,又称EAN8。两种条形码的最后一位为校验位,由前面的12位或7位数字计算得出。

两种版本的编码方式可参考国标GB-12094-1998。EAN码由前缀码、厂商识别码、商品项目代码和校验码组成。前缀码是国际EAN组织标识各会员组织的代码,我国为690--695;厂商代码是EAN编码组织在EAN分配的前缀码的基础上分配给厂商的代码;商品项目代码由厂商自行编码;校验码为了校验代码的正确性。在编制商品项目代码时,厂商必须遵守商品编码的基本原则:对同一商品项目的商品必须编制相同的商品项目代码;对不同的商品项目必须编制不同的商品项目代码。保证商品项目与其标识代码一一对应,即一个商品项目只有一个代码,一个代码只标识一个商品项目。例如罐装健力宝饮料的条形码为6901010101098,其中690代表我国EAN组织,1010代表广东健力宝公司,10109是听装饮料的商品代码。

这样的编码方式就保证了无论在何时何地,6901010101098就唯一对应该种商品。另外,图书和期刊作为特殊的商品也采用了EAN13表示ISBN和ISSN。前缀977被用于期刊号ISSN,图书号ISBN用978为前缀,我国被分配使用7开头的ISBN号,因此我国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上的条形码全部为9787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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